36酷文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百一十二章 两个计划(第1页)

没错,诛修羽一边说道,手里依旧把玩着那黑白两颗龙珠。

在他身后的残躯之中,的确只有十万年前龙帝和应龙王一半的力量。

此番缘由是因为,当大千世界的强者到达永恒境后,灵丹(龙珠)便会幻化成新的躯体,让修炼者变得更加纯粹。

灵力的调用和功法的施展都将快速不知多少。而这样的躯体也被世人称为——神之躯。

如果在对战之中,不幸被对方破损身体,也能依靠仅存的一根头发,来重新恢复全身,这样的强大肉体境界。

所以,当年实力早已突破到至尊境,成为神王的龙帝,其实早已经没有了龙珠一说。

而现在诛修羽手里把玩两颗龙珠,则是采取了他身后这两具躯体的精血,自己炼制出来的仿品。

但是即便只是仿品,却也是远远超越了一般的仙丹,而且其中蕴含的龙血和威压就足以战胜很多仙人。

而在之前,诛修羽能使用雷龙天降等功法击杀煖火,和使用玄龙剑重伤天刚,都是因为他拥有这两颗龙珠。

只不过现在,诛修羽拿出龙珠的目的,就是要眼前的海芯灵和海漠更好的熟悉,这些原本属于他们二人的力量。

不要被残躯之中残留的力量直接冲昏了头脑,夺取心智,如果这样,那么即便是完美融合,也只能成为嗜血的傀儡。

看着诛修羽的举动,海芯灵二人也尽力撇尽了脑中残留的记忆,重新认识到眼前的诛修羽。

说罢,诛修羽轻轻抬起右手,将手里盘握的将龙珠交给二人。

只见那两颗龙珠自诛修羽的右手缓缓升起,就像是两只相互飞舞的蝴蝶,带着黑白两色的长长流光痕迹。

待大约上升到三米高出之后,便是静静的漂浮在了两具残躯前面。

似乎是有所感应,被凝固的两大残躯之中,巨大的龙首双眼之中,都闪烁出亮光,仿佛想要复活一般。

接着,不待龙珠和龙体继续共鸣,诛修羽缓缓抬起一直未曾动用的左手,那左手之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暗红的符文密咒。

这些符文组成了一个深奥的图案,远远看去,应该是一把剑的模样。

接着,诛修羽优雅的将抬起的左手又轻轻的放了下来,仔细观察海芯灵和海漠便会发现,现在进行这个动作的诛修羽仿佛一个机器人。

从一开始赤足优雅的落入湖面后,便是很少做出一些动作,而即便是少有的动作都是那样的僵硬。

待诛修羽放下左手,那两颗龙珠便是猛然向着海芯灵和海漠二人飞去。

两颗龙珠在湖面划出了两条淡淡的波痕,最后悬停在二人的面前。

龙珠便是由刚刚和残躯的共鸣,渐渐转变成和海芯灵二人的共鸣。

龙珠似乎感受到海芯灵体内还存在一颗龙珠,当下居然想要直接震碎海芯灵体内的灵珠,夺取主要的位置。

但是由于海芯灵海漠与这两个龙珠本就同源,所以,海芯灵选择了一种自我舍弃的方式。

她自己强行将体内的龙珠给逼迫了出来,如果此时海芯灵这颗龙珠被人夺走,那么她的实力就将大跌,重回御境。

待海芯灵体内的龙珠出体,两颗龙珠的对比就显得异常的明显了。

总裁宠妻太强悍  人在修仙界,白月光选择跟反派混  汴京女医她有吃瓜系统  炼气3000层,开局收女帝为徒  开局打入死狱:挂机十年我成神  江生纪明月  苏辰孟欣儿  斗罗:这有一把喷子,我没开玩笑  校园王牌:大佬又在扮猪吃虎  三重变异  至尊豪婿陆凡唐浣溪  都市隐龙  吞噬九重天  天青私塾  武侠:我能无限推演神功  长公主娇养了美强惨质子后  英雄无敌之世界新篇  我,下山之后  开局捡到拉普兰德  快穿,绑定生子系统后被男主娇宠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是高手

我是高手

没有什么事儿是一张符箓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张!IamLinFengpleasecallmemaster群号17610590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高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婚然天成:陆先生的小幸运

婚然天成:陆先生的小幸运

人人都说,云开投行总裁陆云深凉薄无情,雷厉风行,可没有人知道,他把所有的温情都给了秦暖。秦暖,京大生物系系花,为人淡漠,颜值界的扛霸子,实验室里的新星。20岁之前,陆云深是她眼里所有的星光。20岁以后,她把这念想扼杀,独自飘零。关于重遇京大屋檐下,男人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里递过来一把伞,嘴角微张,暖暖把...

我在凡界旅个游

我在凡界旅个游

楚江本是一介仙帝,但常常因为在仙界跟其他仙帝干架,导致很多仙帝前去他师傅九散仙人那儿投诉,对此九散仙人很不满,一怒之下将楚江丢到了凡界从此,逼王降世!!(每天三更打底,小伙伴们快来呀,爽的一比哟!)...

重生蛮荒:少主的锦鲤小团宠

重生蛮荒:少主的锦鲤小团宠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