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几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夏勒高。但对于这个定律,倒是丝毫没有怀疑过。他相信夏勒,这种信任,是根深蒂固的。
牙锌听了,拿起杯子,大嘴一张,把牛奶一股脑全部喝光,然后又把原伊喝了一半的牛奶抢来,咕噜咕噜也喝光了,扬了扬杯子,脏脏的小脸显露出一丝得意,绿色的眸子格外闪亮,声音透着天真的愉悦:“小牙一定会变得很高很壮!”
原伊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无奈摇了摇头,继续喂牙锌吃三明治。
当原伊好不容易把大胃的牙锌喂饱,感觉手都快抬不动了。
现在,他有一种很怨念的想法,人类为何要发明刀叉筷子呢,直接用手多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喜不喜欢牙小攻呢,第一个出场的年下小攻^^
欢迎留言拍砖^^写文真的很寂寞,需要亲亲们的抚慰!
拍砖也是一种抚慰。对于文哪里不好,珊瑚自己是找不出来的(反复看自己的文,是会吐的T0T)
一章字数可能少了点,但积少成多,总字数已经不少了
58、第五十七章 牙小兽
原伊趴在餐桌上,眼皮快要搭在了一起,但瞟到牙锌黑漆漆的一团中,那两只闪著幽光的绿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著自己,就像个小乞丐在乞讨时,还是坚持不懈的把他拽到了浴室。
起初,牙锌还一脸茫然,任由原伊把他放在浴缸里,新鲜的东张西望,新奇万分。
原伊三下两下,把他本就破碎不堪的衣服除尽了,露出那黑漆漆,遍布伤痕的身体。
整个过程,牙锌有点扭捏,像个大姑娘似的,不敢看原伊的脸。
只是,当原伊开启!笼头,放出水来时,安静乖顺的牙锌忽然暴躁的挣扎起来,两只爪子到处乱挥,又在原伊身上抓出了几条血痕,然後,颤巍巍的望著原伊,绿眼睛里满是懊悔!
原伊没力气装出凶狠的样子了,对小牙的野蛮早已习惯,也不觉得生气,轻轻敲了下牙锌的头,以示惩戒。
满脑子都是,好累,好想睡觉啊!
水流哗啦哗啦,很快就充满了浴缸。
牙锌感觉温热的水渐渐包围他,悲戚的呜呜两声。
原伊似乎看出了他的恐慌,赶紧抱住他,拍拍他的背,尽量柔声道:“没事的,这麽浅,不可能淹死的。”
不怎麽高明的安慰,却有了效果,牙锌终於平静下来。
只是没过多久,原伊张开的双臂忽然落空了,低头一看,只见一只毛茸茸,圆圆的小东西缩成一团,在水里狂乱扑腾。
原伊眨了眨眼睛,愣住了。此刻,毛茸茸的东西够到了他的衣服,正在用爪子拼命挠啊挠。
谁来告诉他,这是什麽东西?不对,应该是,这是什麽情况?
小牙受到巫婆的诅咒了吗?还是,小牙其实是千年小妖?
由於魔狼族的特征,遇水便会变成兽类,也会瞬间变强。以往,只有人们看到牙锌变身,都会露出嫌恶的表情。
牙锌扑腾著乱叫,他在说,不要讨厌小牙,不要讨厌小牙,小牙不是怪胎!小牙是人类!不要讨厌小牙!求求你不要讨厌小牙。
可是,发出的声音却是呜呜声。
原伊大眼睛里闪过千百种情绪,唯独没有厌恶,最後,变为了极度兴奋。
忍不住把湿漉漉,有些暴走的牙锌举起来,抱在怀里,反复揉著他的背毛。
牙锌还是只婴幼魔狼,所以体积很迷你,银灰色的毛发,毛茸茸的,圆圆的,就像只迷你小狗。
这可乐翻了原伊,他从小就喜欢动物,只可惜点点离家出走後,爸爸就不让他养任何生物了。
“好可爱的小狗,只比点点差了一点!”原伊笑吟吟的感叹,“小牙你就一直保持原形好不好,我一点都不怕呢,对了,你能变成其他形态吗,我也很喜欢小鼠!”逻辑怪异的原伊,是把牙锌当做小妖怪了。
牙锌又抖了抖毛,实际上是在摇头。
巨星之神受 人鱼法则 顶配替身 离婚当天,前夫他哥跟我求婚了 花鬼 你这剑仙,强的同时又过分帅气 在旧神游戏中扮演NPC[无限] 寒年纪事·罪锁鸾 执念 混血种 沙棘 屠龙勇者 穿入聊斋现代篇:都市神仙 他的心动最难捱 暗咒之血禁断 地上足球:C罗以为我去辅佐他 全服第一路人(重生) 修罗将军 不想泡茶,只想泡你 恋爱比特流
神龙附体许诺由黑空行云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许诺庄梦蝶程鹏,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曾经,他是万人敬仰的超级学霸!如今,他是人人鄙夷的废柴学渣!原来,是一丝神龙残魂进入了许诺的体内,融合完成,成为神龙之体的许诺,开始了他的逆袭之路,重回巅峰!...
公司里,拖厕所的勤务员陈飞,迎娶了公司冰山女总裁李青娥...
家逢变故,母亲车祸而亡,十六岁的齐欢,瞬间没了倚靠。母亲下葬当天,齐欢就被逼着接受小姨变继母,表姐变亲姐的事实,她不接受,过去疼爱她的小姨直接变脸,自坠下楼却诬赖是她所推。亲生父亲竟然不听她的解释,要将她送到少管所。就在齐欢的人生即将被成功的摧毁,他犹如天神一般的降临。帮她虐渣,供她吃穿,在她未成年的日子里,尽职尽责的做着她的监护人。成年后,她被人告知她在她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有一桩娃娃亲,娃娃亲的对象,竟然是他的亲外甥。齐欢惊悚,她这是要把哥改口为舅舅了吗?舅舅?休想,要改口,也是老公。某男听闻她说的话后,俯身压了下来,将她狠狠吻住。棒棒糖的梗婚礼当天,齐欢被一波同龄晚辈灌酒致醉。她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一直吵着要吃棒棒糖。某个打水过来要帮她擦脸的新郎,刚伸手过来,齐欢就猛的抓住了新郎的手指,认真的舔舐起来。某人眸色沉沉,低沉的问道,好吃?齐欢真以为是棒棒糖,点点头,一脸纯真的应道,甜。某人笑了起来,一如她两岁半的时候。彼时,十二岁的他放学归来,在客厅里就撞见这被人灌醉的小丫头,她红着脸,哭哭闹闹的喊着要棒棒糖,他刚走过去,想要抱她去睡觉,她就把自己的手指,当成棒棒糖含进嘴里吸,他被吸的心动到如今。往后余生,自是一辈子。那换个更甜的棒棒糖给你,好不好?某人邪恶的诱哄着。齐欢点头,不疑有他,嗯。下一秒,齐欢眼前一片漆黑,一个湿滑柔软的棒棒糖,就这么滑到了她嘴里。...
苟利国家生死以,不以祸福趋避之!本文讲述了一个重生的落魄红三代的事迹,述说了一个以改革开放为背景的官场经历!且看主角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头脑,在如履薄冰的官场商场道路上一路披荆斩棘,一览众山小!本人已完本作品抗战之血色残阳,近三百万字,人品保障!大家放心收藏!...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六百年的大夏倾倒,天下一分为三,其中西陵最盛,南平次之,北夏最弱。诸侯争霸,谁能问鼎中原一统天下?南麟北鹤得一可安天下,唯有风云可逆乾坤。一段六百年的谶语引来轩然大波,到底风云为何物?他是一个放浪不羁的游子,还是一个胸怀锦绣的谋臣?面对诸侯们的伸出的橄榄枝,他最终会选择那方?国仇家恨纠结的他,是血性男儿,还是阴险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