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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渴——”
“快喝。这是国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过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浓,浓烈得刺痛眼睛。
劳勃又坐下来。“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琼恩·艾林都该死,我这么爱你们,结果你们是怎么对我的?你或琼恩才应该来当国王。”
“陛下,您名正言顺,最有资格称王。”
“我叫你喝酒,没叫你顶嘴。妈的,你既然让我做了国王,好歹我说话的时候专心听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当了国王之后变成什么样子。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么会搞成这样?”
“劳勃……”
“现在国王在说话,你闭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发誓,我这辈子再没比在战场厮杀、赢得王位那时候更快活,也不会比现在得了王位更死气沉沉。至于瑟曦……这全都要感谢琼恩·艾林。本来在失去莱安娜之后,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但琼恩说王国需要继承人。他告诉我瑟曦·兰尼斯特是个好对象,因为若是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想夺回王位,和她结婚可以确保泰温公爵支持我的事业。”国王摇摇头。“我对天发誓我很敬爱那老头子,可现在我却觉得他比月童还笨。噢,瑟曦是很标致,这没错,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两腿间藏了凯岩城所有黄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给我。”他接过角杯,一饮而尽,打了声响嗝,然后抹抹嘴。“奈德,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我说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儿子在撒谎,我敢拿我的灵魂打赌。我儿子……你很爱你的孩子,对吧?”
“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奈德说。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真那样干吗?就因为我想到乔佛里坐上王位,瑟曦在旁边叽叽喳喳。那是我儿子,奈德,我怎么会养出这种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奈德尴尬地说。他自己也不喜欢乔佛里王子,但他听得出劳勃语中的痛苦。“您忘了,我们在他这年纪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担心了。你没我了解他。”他叹口气,然后摇摇头,“啊,或许你说得对,虽然琼恩常对我绝望,但我终究成了个好国王。”劳勃看奈德不发话,皱了皱眉头。“这种时候你该出声附和。”
“国王陛下……”奈德谨慎地开口。
劳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说我跟伊里斯比起来是个好国王不就结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没办法说谎,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荣誉。反正我还年轻,如今又有你辅佐,一切都会改观的。咱们一起来创造让后世歌颂的太平盛世,然后把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层地狱。我闻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觉得今天的冠军会是谁?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上次比武会,他可让‘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该来瞅瞅瑟曦当时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蓝礼说他还有个十四岁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样……”
他们坐在河边的折叠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鹅蛋,还有洋葱培根煎鱼。国王先前的感伤随晨雾散去,片刻之后,劳勃便一边吃着柑子,一边开心地说起他们在鹰巢城的童年趣事。“记不记得那个谁送了琼恩一桶这种柑?可是都放烂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记得吧?就是雷德佛那个麻脸侍从。他也扔了一个过来,结果琼恩连屁都来不及放,整个鹰巢城大厅就柑子满天飞了。”他开怀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这才是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男孩,他心想,这才是那个他认识而深爱的劳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证实兰尼斯特家是残害布兰的幕后主谋,证实他们是谋杀琼恩·艾林的凶犯,这个人一定会听进去。届时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会跟着完蛋,倘若泰温公爵胆敢兴兵作乱,劳勃会像当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样,毫不留情地将其彻底击灭。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愉快的一顿饭了,之后他的笑容也变得轻松自如,直到比武大会继续进行。
奈德随同国王走进比武会场。他先前已经答应陪珊莎一起观赏冠军决胜战。茉丹修女今天身体不适,而他女儿心意已决,不想错过最后的长枪比试。当他护送劳勃到主位坐下时,发现瑟曦·兰尼斯特故意缺席,国王旁边的座位是空的。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挤着穿过人群,走到女儿身边时,当天第一场比武的号角正好吹响。珊莎聚精会神地看着武场,没注意到他的到来。
桑铎·克里冈首先出现在场子上,他穿着烟灰色战甲,外罩橄榄绿披风。那件披风和他的猎犬头盔是他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
“一百枚金龙币赌‘弑君者’赢。”詹姆·兰尼斯特骑着优雅的血棕色战马进场时,小指头高声宣布。这匹马披着镀金环甲,詹姆本人也是从头到脚金光闪闪,他的长枪则是用盛夏群岛出产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蓝礼公爵喊回去,“我看‘猎狗’今儿早上特别饿。”
“狗就算肚饿,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头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里冈“铿”的一声,把面罩盖上,然后就位。詹姆爵士向群众里某位女士抛出个飞吻,方才轻轻拉下面罩,骑到场子边。两人放低长枪。
奈德最乐于见到的莫过于两人都输,珊莎则睁大眼睛急切观看。两匹马开始全速奔跑,临时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动。“猎狗”骑在马上,身体前倾,他的长枪稳若磐石,但詹姆在交击前的一刻把身体一挪,结果克里冈的枪尖被他的狮纹黄金盾毫发无伤地卸开,克里冈自己反被刺个正着。木片四散,“猎狗”在马背上摇晃,差点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气。群众里响起一阵粗声叫好。
“我该想想怎么来花你的钱了。”小指头对蓝礼公爵说。
“猎狗”总算还是稳住身子没掉下去,他猛地勒马转身,骑回场边准备第二回合。詹姆·兰尼斯特抛下断枪,抓起一支新矛,还跟侍从开了个玩笑。猎狗用力一夹马肚,策骑前奔,兰尼斯特也骑马相迎。这回当詹姆挪动身子时,桑铎·克里冈也跟着躯体一侧。两支长枪同时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血棕色的马却少了主人,独自跑开去吃草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在泥地里打滚,金光闪闪,头盔却给打凹。
珊莎说:“我就知道‘猎狗’会赢。”
这话给小指头听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场的赢家,赶快告诉我,免得蓝礼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道。奈德听了不禁微笑。
“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公爵道,“不然我还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兰尼斯特爬了起来,但他装饰繁复的狮头盔被打歪了一边,摔下来的时候又给撞凹了进去,结果他无法把头盔摘下来。观众指指点点,嘘声连连,贵族老爷夫人们也忍不住笑,众声喧哗中,奈德听得最清楚的便是劳勃国王的阵阵哄笑,比谁都大声。最后只好派人领着目不视物、跌跌撞撞的“兰尼斯特雄狮”去找铁匠。
这时格雷果·克里冈已经在场边就位。他是奈德·史塔克生平所见最为高大壮硕的人。劳勃·拜拉席恩和他两个弟弟块头都不小,“猎狗”也是大个子,临冬城里更有个头脑简单的马僮阿多,比他们还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这个人称“魔山”的骑士比起来,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宽厚,手臂粗得像小树干。他的坐骑在他穿护甲的双脚下简直像匹玩具马,手中长枪也仿如扫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样在宫廷生活。他是个独居的人,非遇战事或比武大会,鲜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君临城陷时他跟在泰温公爵身边,年方十七,虽然才刚当上骑士,却已经因为高大的体形和无可匹敌的凶暴而远近驰名。有人说把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头砸墙、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说他之后强暴了婴儿的母亲,即多恩领的伊莉亚公主,最后才一剑杀死她。当然,这些话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记得自己跟他说过话,但当年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时,格雷果倒曾与其他几千个骑士一起,和他并肩作战。他不安地看着对方。奈德不轻信谣言,然而与格雷果爵士有关的传言实在不像空穴来风。他即将结第三次婚,他前两任妻子的死因背后都有种种恐怖的传闻。据说他的城堡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踪,连狗都不大敢进大厅。他妹妹年轻时离奇死亡,弟弟遭火残伤,还有死于打猎意外的父亲。格雷果继承了家族古堡、财产以及房舍田庄。接收遗产当天,弟弟桑铎便离开家,投效兰尼斯特家当武士,听说他再没回去过,连路过拜访都没有。
百花骑士进场时,人群中响起一阵低语喧哗,他听见珊莎热切地悄声说:“噢,他好帅啊。”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瘦得像根芦苇,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银色甲胄,盔甲擦得银亮刺眼,上面还镶了成对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蓝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观众惊觉那蓝色的花乃是用蓝宝石制成,几千个喉咙同时倒抽一口气。少年肩头的披风沉甸甸的,披风上织满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风就这么缝上了几百朵鲜花。
他的坐骑与马上的人儿同样纤细,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马,动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马一嗅到她的气味便嘶叫起来。高庭来的少年两脚轻轻一拨弄,他的坐骑便像个灵动的舞者般左右轻跃。珊莎抓住奈德的手臂。“父亲,别让格雷果爵士伤了他。”她说。奈德看见她佩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乔里把昨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
“他们拿的是比武用枪,”他告诉女儿,“一碰撞就会裂成碎片,所以不会有人受伤的。”嘴上这么讲,他却想起了货车里那个盖着弯月披风的少年尸体,这番话也因而显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骑。骏马尖叫嘶啼,不断跺脚摇头。魔山恶狠狠地用套钢甲的脚踢它,马儿后腿站立,差点把他摔下去。
百花骑士向国王行过礼,骑到场子边缘,然后放低长枪,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绳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马带到起跑线,然后一切就突然开始。魔山的骏马大步急驰,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马则流畅如滑丝般开步冲刺。格雷果爵士扭过盾牌放定,调整长枪,自始至终努力让他不听话的马跑直线,突然间,洛拉斯·提利尔已经迎面杀至,枪尖突击恰到好处,只一眨眼工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实太过庞大,因此连带把马也拉倒,人马铠甲滚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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