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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别的恋人们也不会总在一起,也有暂时分别的时候,但在一起的时候就坦然地在一起,用不着总去想“还有几分钟”,用不着提心吊胆地怕超过了期限。可是,在他们相爱的那些年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恐惧总压在他们心头——她不能回家晚了,不能在应该回家的时候不回家,否则她的父母就又要怀疑她是和他在一起了,就又要提心吊胆或者大发雷霆。他就像是瘟疫,像魔鬼;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像是在探监;他们的爱情像是偷来的……这些感觉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剑”[2],悬在他们心上,使幸福的时光也充满了苦难。现在她就要走了,到很远很远的南方去了。他觉得出她有一种轻松感,虽然她说她一定还要回到他身边来。她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有,她有一种被解放了的感觉。这些天她总在说起南方,说的时候就变得欢快起来。“我们学校就在海边。”“是吗?”“说还有椰子树,相当高的椰子树。”“可能。会有。”“最多只穿毛衣就行了,相当暖和。”“嗯。”“没这么冷,也没这么多风沙。”“也许连空气中的氧分子都比北方多吧?”他说。她笑笑,没有回答,依然想象着南方。一会儿,欢快的表情在她脸上渐渐消失。他知道,她的思绪又回到北方来了;北方,和他,和“达摩克利斯剑”。果然,她说:“你放心,我肯定回来。”但那种轻松感没有了……
他隐约地感觉到,生活又到了一个转折点。他看着她唇边的那颗黑痣,觉得空间和时间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一会儿把人们拉得这么近,一会儿又把人们分开得那么远。时光正在四周流逝。墙上还有些发亮,是阳光消逝的地方。支撑在床上的胳膊有些发酸、发麻,但他不敢换个姿势,生怕一动便送走了现在。还有几分钟?两个人都不敢想这件事。
砰砰砰的敲门声。他们惊惶地对视,希望那是街上的孩子们把足球踢在了门上。但是,有人叫他的名字!他猛地坐起来。她急忙走近他……砰砰的敲门声,像是心在胸腔里撞……
“好好写,好好写你的小说。”
“当然。”
“你能成功,真的,你行。”
“谁知道。”
“听我的,你能写好,我不骗你。”
…………
临走时,她又喂了一把玉米糁儿给那只鸽子。她强笑着和他握了握手,也和那个不合时宜的客人握了握手,蓦然转身,走了。只剩下那个呆头呆脑的客人喋喋不休地说着。他一点也听不懂那个客人都说的是什么,只想着她此刻走到了哪儿,想着她走出门去那一瞬间的样子,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她才又能推开那扇门走进来……他不知道应该恨这位客人,还是应该感谢这位客人。假如没有这位客人,他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平静地和她分别;假如现在只剩了他自己,他不知道怎么打发眼下的时间。但他又深切地感到了那种常常涌上心头的东西:被歧视,而且被歧视得如此正当,如此理所当然!这位客人绝不会相信,自己正妨碍了一对恋人的别离。假如这位客人有那么几秒钟显出有点尴尬,或者沉默那么一会儿,或者有点坐立不安,那么,他那种受歧视的感觉就不会又涌上来。然而这位客人连一秒钟的疑惑都没有,叮叮当当地说着,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神态那么自然。可这位客人是知道她就要走了呀!也许是这位客人没有觉察到他和她的关系?不,要是想觉察,谁都会觉察到的。她总到他这儿来,认识他的人都知道。是根本没打算觉察——不可能发生的事,有什么必要去觉察呢?于是负责觉察的神经就会变得迟钝之极。他为什么不向别人介绍一下呢?“这是我的女朋友。”他很羡慕别人可以这样坦然而自豪地说。他很想自己也能这样说,哪怕只说一回!但他不能,“达摩克利斯剑”随时会掉下来。如果掉下来只是刺死他,倒也满值得。问题是她父母都有病,岁数都挺大了。她是个好女儿,“达摩克利斯剑”会刺在她善良又孝顺的心上。这不是法律所能保护的事。所以他不能。他连到车站去送送她都不能,因为她的父母、亲友都要去的。他和她只能在这间小屋子里告别。他只有默默地为她祈祷,心上响着隆隆的火车声,但愿每一个扳道工都认真……南方,海,椰林和白帆……祝她一路平安吧……
竟连别离也得偷偷摸摸,似乎是在犯罪。他理解了她的那种轻松感。谁的天性不是愿意过一种轻松的生活呢?他自己之所以没有设法逃开这残废的生活,仅仅是因为他没法逃开,这双残废的腿长在他自己身上。命运,并不是说谁注定要双腿残废,而是说当这一类玩意儿落到谁头上,谁就注定要与这残废的生活打交道打到底了。
“点子”站在桌上梳理着羽毛,不时歪起头来东张西望,也许是在寻找它的女主人,也许是在纳闷儿顶棚上的那个黑窟窿。有一次他一生气,把一本书扔上了顶棚,砸开了那么一个窟窿。发怒也没有用,如果有用,就又不算是命运了。
他把“点子”托在掌心里,看着鸽子的眼睛。和平。和平都包含什么呢?歧视也是战争。不平等是对心灵的屠杀!这么想也许过分了吧?他知道,她的父母、亲友都是好人。
在姑娘走后的那天晚上,他和“点子”在一起,心里一直唱着那支歌:
马车从天上下来,把我带回我的家乡;马车从天上下来,把我带回我的家乡……
那是一首黑人的灵歌。
2
他已经走了大半个城了。
风,扬起一阵阵尘土,打在路边矮窗的玻璃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屋檐上的荒草瑟瑟地发抖。小城的春天总是刮这样的干风。他呼唤着走,仍然不见他的鸽子。
腿有点儿疼了。
云层裂开了一道口子,露出了几颗星星和一片深不见底的天。也许别的星球上也有一个倒了霉的家伙,正一边没头没脑地走着,一边胡思乱想吧?
昏暗的街灯排向远处。
无边际的宇宙,数不清的星球,一个人在其中的一颗上走着。干什么去?找鸽子。干吗找鸽子?干吗?
临出来时,那个扫街的老头又对他说:“心里想去找找,就去找找吧。”老头不识字,可是懂得他。他们白天在一块儿扫街。他是腿有毛病。老头是一条胳膊有残疾,腰也直不起来,不过倒不碍着扫街。老头和他的交情不错。晚上,老头常到他的小屋里来坐坐。过去,要是那个姑娘在,老头不多待;姑娘没来,老头就沏一缸子茶,坐下。“没来?”“没来。”一问一答,不用说是谁。老头再扯一阵子老年间的事,然后闭上眼睛,喝茶,不再言语。老头知道他要看书或者写字了。老头的嘴唇伸向茶缸边的时候颤巍巍的,喝一口,咂摸着,像是喝酒。他拿出书来看,或是拿出笔来写。半天,老头一点声音都没有,不喝了,捧着茶缸像是睡着了。他看看老头,老头却立刻觉出来,说:“干你的事,我不碍着你。”老头慢慢睁开眼,再续上一缸子水。“今儿不来了?”老头问。“这么晚不来就不来了。”还是用不着说是谁。“这姑娘,我看好。”老头又说。他明白老头这话的意思,可是没法回答。“人要是心里头乐意,怎么着都是好。”老头又说。现在老头不再提这件事了。姑娘离开小城到南方去以后,老头只提过一回,是在“点子”第一次飞起来的那天。那时候,“点子”已经长大了。老头掰开它的翅膀看看,十根硬羽毛已经长全了,说:“能飞了。”他不敢,怕“点子”飞丢了。“不碍事,”老头说,“鸽子,飞到哪儿也还会回来。”他还是担心。老头把“点子”抱过去,猛地一扬胳膊,“点子”飞上了天。他的心紧揪着。老头笑笑:“甭担心,这是鸽子,不是别的鸟儿。会回来,只要它活着。”“点子”飞了一小圈,落在了小屋的顶上,探头探脑地朝下望。“瞅瞅,你还担的什么心?”老头说着又用竹竿把“点子”轰起来。这一回它飞得高了些,远了些,落在远处的楼顶上,仍然朝家这边望。也许是街上的人群、车流挺可怕吧,它愣愣地站在那儿。老头卷起舌头在嘴里打着嘟噜呼唤它。“点子”镇静了,飞起来,飞回来,落在屋顶上,望望,扑噜噜飞下来,飞到他怀里。那一霎那,他的眼泪差点流出来。晚上,老头再到他这儿来的时候,“点子”在床上来来回回地走,他坐在床沿上看着它。“你还得让它往远地方飞。”老头说。他不言声,只是从口袋里掏出玉米糁儿,一粒一粒往床上洒。又把小水罐放在窗台上。老头知道他又在想什么了,于是沏上茶,坐下,望着窗外的天,也好久不说话。“人活着,真难。”他轻喟一声说。老头笑笑,意思是:那还用说?他点上一支烟。老头不抽烟,光是爱喝茶。这时候老头提到了她:“那孩子心里不比你好受。”只提过这么一回。老头望着窗外的星星和月亮,混浊的眼珠显得神秘,说:“烦了,你看看天,心里头就静静儿的了……”
星星,还有月亮。想想,是挺没意思的:一堆火球、一堆石头、一堆冰疙瘩、一堆土坷垃,逛荡来,逛荡去。
他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胡同。
一阵扑噜噜的响声。他猛转回头,以为是他的鸽子。其实是近处阳台上晾着的被单,让风刮出了声。
他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这么认真地去找那只鸽子,正像扫街的老头说的:“什么事,都值不得那么认真。”但是他知道,他得去找。唯独老头的这句话,他不赞成。可为什么呢?也许仅仅是因为他活着。死了,当然就什么事都没了,可活着就得想活着的事。
他继续往前走。
还不到十点钟。
他继续不停地呼唤。
那喊声断断续续的,有人说是在城东,有人说是在城西。那夜刮的是东风,从东往西刮。
他仿佛看见了“点子”在风中瑟缩的样子,羽毛都被刮乱了,头一探一探地四下里张望,“咕噜噜——咕噜噜”地叫。风太大,它飞不动;想飞,飞不回来。他加快脚步,“哧啦——哧啦——”。幸运如果也在以这样的脚步向他走来就好了。看来没有,他总是背运。唉,“点子”也是背了运。他后悔那天忘记了风,风太大是不该把鸽子放出去的,可是他忘了。忘了,“点子”就背了运,倒了霉。当时他只想着让“点子”快点飞起来,让那鸽哨儿赶紧响起来,那悠扬、飘忽的哨音会使他心里好过一点,能忘掉那个装得厚厚的大牛皮纸信封……
那天的活儿不累,街道被风吹得很干净。他扫完了八条胡同,扛着扫帚回来。“点子”在台阶前晒太阳,见他回来,呼扇呼扇翅膀,跟在他腿底下前后左右地转,仰起头叫他。他正想跟“点子”亲热亲热,忽然看见了那个大牛皮纸信封立在窗台上,装得厚厚的。心一下子凉了,知道又是退稿。落款是两行铅印的红字——那家刊物的名字和地址。他怔怔地站着。“点子”在啄他的裤腿儿。他想起了顶棚上那个黑洞洞的窟窿。夏天最热的夜晚,他仰起脸来推敲词句之际,总看见一只褐色的小蜘蛛,细长的腿,在那个黑窟窿边的墙角里织网……
和以往一样,退稿信的开头都是称赞他那篇稿子的话。“有一定的功力”啦,“是比较深刻的”啦,“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相当真实的”啦,“我个人还是非常喜欢的”啦……他一直猜不透,这些话是真的呢?还是仅仅为了鼓励他?或者是退稿信的开头都这么写?他跳过许多行,看最后怎么说,心里很紧张——
……需要删改的部分,都用红笔在原稿上做了标记……不要过多地去咀嚼苦难。生活,时常需要忘却一些事,否则倒会悲观失望。不要太注意那些倒霉的事、不走运的事,而应该多看看生活中的另一种因素。譬如说你这篇小说的后半部分,如果让主人公在历经艰辛之后,终于追求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就能给人以希望、以振奋,全篇的调子也就会随之高昂起来。你这篇小说也就完全可以发表了……
他急忙翻开自己的那篇稿子,翻到后半部。反复看。翻前翻后地看了好几遍。其实用不着,他自己写的东西自己背都背得出来。两万字的东西,花了半年时间写成的。
那只小蜘蛛早已不在了,屋顶上的黑窟窿旁边,如今只剩了一张精心织就的小网,落满了尘土,像一片废墟。
他合上稿子。那些用红笔做了标记的段落,正是他不愿意删改的。不能改。再说,怎么改?他正是要写这个不走运的人。改成走运?如果走运就是乐观和坚强,乐观和坚强岂不是太简单的事了么?如果乐观和坚强靠的是走运,那么不走运可怎么办呢?再说他也忘却不了什么,艰难的路,每一步都刻骨铭心;他也不佩服靠忘却维持着的乐观、希望、高昂。改成“终于追求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什么意思?给人家做保险吗:只要你追求就肯定能追求到?他知道不能那么改。
他坐在门槛上,低着头,双手搭在膝盖上。“点子”在屋前的空地上来来回回地走。他撒了一把玉米糁儿给它,看着它啄食,心里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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