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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是摄影呢?事后回想,制片人就是制片人,真也盘算得周密。
“不过,”他又说:“您能不能也满足我一个心愿?”
“什么?”
“剧本,您亲自改,把这次海外之行也写进去。”
2.字幕
一架大型客机,呼啸着飞上天空;起落架缓缓收起的当儿,叠印字幕:
序幕,完全是出于我的忽发奇想。
改编,则由于随之而来的信口开河。
海外旅行更可能是在我的前生、来世。
故不必太看重片中的主人公们到底是谁。
3.外景
可是,地坛已经没有了。我是说我写过的那个地坛,已不复存在。时隔三十多年,沧桑巨变,那园子已是面目全非,“纵使相逢应不识”,连我都快认不得它了。人们执意不肯容忍它似的,不肯留住那一片难得的安静,三十多年中它不是变得更加从容、疏朗,它被修葺得齐齐整整、打扮得招招摇摇,天性磨灭,野趣全无,是另一个地坛了。
对于拍摄,这是个问题。
其实,早有人想把《我与地坛》改编成影视。改编,当然了;可是拍摄呢,哪儿去找外景呢?有人说那就避开全景,靠局部,靠剪接。我心下甚以为不可。地坛的安静恰在于全部,甚至不止于它自己的全部;那一丝不苟的空荒与灵动,那无处不在的沉抑并丰饶,岂是些檐头殿角、草动风摇可以担当?
时光难再。所以我在另一篇文中写过:“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那安静……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到生命的起点。”A这样看,外景或可变通;只要有一处远避喧嚣、能够应和那一种荒旷心情的所在,无论哪儿便也就是地坛了。正如我在同一篇文中所说:“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比如说,有一块位于城市边缘的野地就好;三十年前的地坛确曾就像一片野地。野地上荒林老树,暮燕晨鸦,城市的嘈杂在远处隆隆震响,此地却终日清静,少有人来。若再有几处残垣断壁散布林间,自然就更好;便只是些乱石土冈也够了,未必它们就不比地坛见证过更多的人世沧桑。
但要强调一点:此地远避尘嚣,但非与世隔绝。比如说,偶尔也会有几个迷路者,或是跟我一样投奔安静的人,不知从哪儿冒出来。
4.年代
当真要把这一篇散文做成影视,就不要太拘泥。就是说无论人物还是事件,都不必限于《我与地坛》,别让它给束缚住。实际上,我的很多作品中的人和事,都跟《我与地坛》处于同一年代。
怎样的年代呢?不妨就从那几间老屋开始吧——
我摇着轮椅,V领着我在小巷里东拐西弯。印象中,街上的人比现在少十倍,鸽哨声在天上时紧时慢让人心神不定。……过了一棵半朽的老槐树是一家有汽车房的大宅院,过了大宅院是一个小煤厂,过了小煤厂是一个杂货店,过了杂货店是一座老庙很长很长的红墙……V停了步,说到了。
我便头一回看见那两间老屋……B
就这样,长镜头,慢慢摇,从一条条灰暗的小街上空去看那两间老屋。地坛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小街和老屋据说还在。您会发现,即便在那一片尘埃般铺陈的老屋群中,某两间也显出尤其的破败:顶梁歪斜,屋脊沉陷,瓦棱间荒草经年……
男声画外音:那就是我在其中做工七年的那个街道生产组。
我们干的活倒很文雅:在仿古的大漆家具上描绘仕女佳人、花鸟树木、山水亭台……然后在漆面上雕刻出它们的轮廓,衣纹、发丝、叶脉……再上金打蜡,金碧辉煌地送去出口,换外汇。B
男声画外音:我想去那儿,是因为我想回到那个很大的世界中去。那时我刚在轮椅上坐了一年多……要是活下去的话,料必还是有很长的岁月在等着我。V告诉我有那么个地方……我说我去,就怕人家不要。V说不会,又不是什么正式工厂,再说那儿的老太太们心眼儿都挺好。父亲不大乐意我去,但闷闷地也说不出什么,那意思我懂:他宁可养我一辈子。但是“一辈子”这东西是要自己养的,就像一条狗,给别人养了就是别人的。所有正式的招工单位见了我的轮椅都害怕,我想万万不可就这么关在家里并且活着。B
……两间破旧的老屋,和后来用碎砖垒成的几间新房,挤在密如罗网的小巷深处,与条条小巷的颜色一致,芜杂灰暗,使天空显得更蓝,使得飞起来的鸽子更洁白……B
长时间跟拍那群鸽子吧。底片若能做些仿旧处理就最好了:黑白的画面,有些颠簸,甚至划痕,声音也似飘忽,恍若隔世……而后渐渐有了色彩,画面和声音也都稳定下来。
男声画外音:你相信灵魂和转世吗?其实简单。我曾写过一群鸽子,说要是不注意,你会觉得从来就是那么一群在那儿飞着,但若凝神细想,噢,它们已经生生相继不知转换了多少回肉身!一群和一群,传达的仍然是同样的消息,继续的仍然是同样的路途,经历的仍然是同样的坎坷,期盼的仍然是同样的团圆,凭什么说那不是鸽魂的一次次转世呢?C
这男人,也可以认为是我,也可以——考虑到虚构的必要——有他在影视剧中的名字:森。
要不厌其烦地拍摄那群鸽子,看它们盲目的徘徊,看那种焦灼与无奈。北京的天上随时可见这样的鸽群,不知它们从哪儿飞起,又在哪儿落下,但那时而忧哀、时而欢畅的哨音是这座城市的标记,是它永久的歌吟。
5.心愿
我是想请一位不要太熟练的导演来做这件事,否则肚子里的版本太多,一会儿要像这个,一会儿要像那个,甚至于信誓旦旦地要成就一门产业。完全不相干。吴尔夫在《普通读者》中有一段精彩的话:“对于那些为了公共事业而做出自我牺牲的人,我们应当尊敬他们,赞扬他们,对于他们不得不让自己受到的某种损失表示同情。但是,谈到自己,那就让我们避开名声,避开荣誉,避开一切要向他人承担的职责。让我们守住自己这热气腾腾、变幻莫测的心灵旋涡,这令人着迷的混沌状态,这乱作一团的感情纷扰,这永无休止的奇迹——因为灵魂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着奇迹。”是呀是呀,这才对我的心思。写作从来就是去探问一个迷团。灵魂从来就是一个迷团。这一个“迷”字有两个解:迷茫与迷恋。
6.迷失
还有一解:迷失。就像那群鸽子,就像我在《务虚笔记》中写过的:“它们的祖辈因为一次偶然的迷失被带进城市,从此它们就在这儿飞来飞去,飞来飞去,唯唯诺诺期期艾艾地哼咏,在空中画一些或大或小的圈儿。”
灵魂,时常就像那群迷失的鸟儿。至少我知道森曾经就是这样,抱着他的迷茫与迷恋,在“心灵的旋涡”中挣扎,迷失在喧嚣的都市里,随那浩瀚的人流左突右撞,却总似撞上“鬼打墙”——
在河边。在桥上。在烦闷的家里,不知所云的字里行间。在寂寞的画廊,画框中的故作优雅。阴云中有隐隐的雷声,或太阳里是无依无靠的寂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目光最为迷茫的那一个。D
加一句:在灰暗的小巷中,独自摇着轮椅的那一个。再加一句:在万头攒动的大街上,盲目地摇着轮椅的那一个。那就是他,比鸽群迷失得更深重。因而,可以稍许浪漫地想象:在一个空空洞洞的午后,我,抑或森,甚至一个无所谓姓名的人,跟随着那群白色的鸟儿,毫无目的地走,于近黄昏之际抵达了那座废弃的古园。
所以,拍摄路线大体上也是这样:从那几间老屋起步,追踪着那个迷失的人,或一路跟随着鸽群,向北,越过密如罗网的条条小巷,越过雍和宫金碧辉煌的牌楼与一座座殿顶,越过车水马龙的二环路和垂柳依依的护城河……而后,远远地,一座碧瓦红墙的拱门,那就是地坛了。
与上述种种画面同步,森的画外独白如同自语,又像是在对谁说:是呀,这就是我曾千百次走去地坛的路线。是那群迷失的鸟儿把我带到了它的跟前,或不如说是迷失本身,把我带进了那空荒与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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