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矮人一说起家乡来就收不住嘴,大谈秘银坑里闪瞎眼睛的财富,对小声说话的建议嗤之以鼻,女矮人也跳出来鄙视这“娘娘腔的举止”,弄得一贯谨慎小心的汤姆很是狼狈。旅馆里生意不错,五六个女侍忙的头不点地,最后还得老板亲自上阵,才满足了一屋子佩剑粗汉的需求。
法兰克邦国是个由贵族领主结成的松散联盟,老爷们彼此龌龊不断,小规模的冲突年年都有,导致这个国家充斥了雇佣兵,连带着为其提供服务的行业也生意火爆。
吐沫星子飞溅的矮人滔滔不绝,吸引了不止一桌披盔戴甲的顾客竖起耳朵旁听。
“再不小声点,等你回到老家没准会有惊喜。”汤姆好心提醒,示意矮人嘘声。
“哈!就凭这帮人?”瓦兰难得一次睁大了眼睛,他轻蔑的来回扫视,好让别人看清他藏在浓眉后的真面目。“一群乌合之众?!”
矮人嗓门可不小,大堂里的人都听见了。佣兵长年刀口舔血,绝非良善之辈,当场就有人霍地起身,手按着剑柄。瓦兰仰头喝酒,看都懒得看一眼。受到如此明显的侮辱,最先起来的人怒不可遏,他大步走到矮人身边,撇着拳头,关节“喀嚓”作响。
“你说谁呢,小矮子?”他可真高,遮蔽了窗口透进来的光线。
瓦兰跳到长登上,以此弥补身高差距,即便如此,他也只到对方的下巴。大汉弯腰瞪着矮人,矮人回瞪,近到了鼻尖对鼻尖的地步。
周围安静下来,不少人期待着一场单挑。
矮人猛地后仰,狠命撞上人类的额头,发出的响声像是被打碎的酒桶。大个子轰然倒地,只及他一半身高的瓦兰晃了晃脑袋,胜负已分。矮人跳到大汉肚子上,疼得他弓起了腰,差点吐出刚才喝下饮料。
“你说谁小矮子?”瓦兰双手捧住对手的脑袋,换来了几声口齿不清的咒骂。矮人再次头碰头补了一记,让他彻底闭嘴。与他一桌的佣兵都坐下了,矮人的同伴看起来也不好惹,包括那位长相甜美的精灵小姐。
“给你添麻烦了。”矮人丢给老板一枚银币,朝地上昏迷不醒的大个子努努嘴。用了三个人才把他拖出去,走的是倒垃圾的后门。
“怎么?头一回见酒馆打架吗,小丫头?”矮人满不在乎的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顺便呛了对着他发呆的克里斯蒂娜一句。
这位壮汉当然不是瓦兰第一个惹到的人,矮人在圣艾迪安城里打过的架可多了,在他身上下注的酒客鲜有亏本。
岩石之子无论身在何处都以足不出户着称,哪怕是到了人类的城市,只要住习惯了,他可以五十年不离家,把踏出城门买菜的日常活动,叫做远足。瓦兰似乎不清楚他矮人步兵队队长的名声,出了圣艾迪安就不太响亮了,他也有所不知,在城里被他打歪的每一个鼻子,都有大贵族为之买单。
法兰克的老爷虽不讨部下喜欢,但从不赖账,有债必还。
有人说矮种马之所以没有绝种,全是为了照顾贵族家的小孩。这些人忽略了一点,在山地行走时,平时无力驮人冲锋的小马可是重要的伙伴。靠着特制马鞍,也给矮人提供了方便。
矮人加入将使得旅行变得非常漫长,这已是社会常识。伙伴们一路走走停停,到号角堡的路程本就遥远,瓦兰干脆更进一步,将它发展成了对当地风土人情的考察——主要针对酒馆。
只要看见有挂着酒瓶招牌的屋子,矮人就借口他腿疼腰酸,忙不迭的滑下马(很多时候直接摔下去),扶正了他的牛角盔,在女招待来得及欢迎之前便一头扎进去。男佣兵们都到了不老不小的年纪,有的是耐心陪着他耗。奥拉只是他的部下,没有质疑上级的立场。
克里斯蒂娜又全靠矮人来支付沿途的花费,加上精灵的寿命比矮人还长,导致她的时间观念很诡异,让人摸不着头脑。
唯一感到不耐烦的,只有印地人纳索姆了。
当路过了第五十八间酒馆(印地人放弃了计算天数),矮人的屁股又开始蠢蠢欲动,同伴们也想跟着下马。纳索姆受不了了,她使出战场上的马术,把瓦兰强行顶回马鞍。
“你干吗?”矮人莫名其妙。
“阻止你们这帮混蛋把自己淹死在酒精里!”女佣兵大吼。
她说的没错,矮人的鼻子透着病态的红晕,赖利喘气都有白兰地的味道,即便是汤姆看起来也是懒洋洋的,队伍里保持清醒的人只剩下一半,还都是女人。
纳索姆不傻,她知道男人能干的事,女人真干不了,所以她需要这些死男人精神一点。
“傻女孩,我只是口渴,口渴知道吗?”矮人从另一边溜下马,因为分心的缘故,摔了个脸朝下。
旅馆的主人已在门外等候,瓦兰豪爽大方的名声早传了一路,大把的店主盼着他大驾光临呢。
“不!”印地女人挡在矮人与店主之间,“你今天喝的够多了。”
经过了剑拔弩张的短暂对视,矮人垂下肩膀认输:“至少让我灌满酒壶。”他可怜巴巴的晃着手里的钢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见印地女人只靠眼神就逼退了矮人,赖利和汤姆忍不住长吁短叹,两个老佣兵把这场冒险当成了退休前的旅行。精灵哼着歌,愉快的重新启程。纳索姆发现她是个没主见的人,无论是停下来吃喝,还是连续赶路,她都赞成。
倒是奥拉趁队长不注意,冲纳索姆竖起了大拇指,原来讨厌酒鬼的不止她一个。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纳索姆有幸领教了矮人的另一个特点,抱怨,不停的抱怨。直到汤姆出来做了个好人,把私藏的存货分给了瓦兰,这场从矮人曾曾曾祖父说起的品酒故事会才告一段落。
末世狩神志 恐怖片场 都市之我要吃遍天 残明 师娘的诱惑 超级修炼 大武主 玄煌 引鲤尊 无限装甲 超级修仙之旅 公子风流 神的观察者日记 我的双胞胎女友 末世之魔卡时代 风月秘术 妖道至尊 兽驭千年 文艺人生 神宠进化
她是武道世家传人,一朝穿成人人憎恨的女魔头。世人只道她打家劫舍殴打朝臣暗杀太子,恶贯满盈。却不知山匪认她做老大,神偷是她的至交好友,武林盟主是她的八拜之交,名下钱庄赌场无数,揽尽天下财宝,随手捡来一个残废,竟是当朝皇长孙,夜夜逼婚入深闺。祝南锦权势我有,财宝不缺,你拿什么娶我?山河为聘日月为礼,一生一世一双人,如何?女主看着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一时被晃了眼,想了想,好像还还挺不亏的?...
向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所以也不敢奢望幸福,直到她遇上牧野。这个男人那样强势,那样霸道,却又如此不遗余力地护着她,宠着她。他说都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向暖,你就是我最重要那根肋骨。向暖满心欣喜...
贡我一毫一宣,足可墨绘江山。祭我一剑一矢,足可戮弑八方。予我一琴一弦,足可操鸣青霄。犒我一鞭一马,足可君临天涯。贶我一裟一杖,足可渡脱百塔。借我一目一手,足可独霸天下。今我得狐一只,只得卧枕安榻。...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
作者胡爱杨的经典小说至尊弃少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付出一切宠了七年的女朋友,结婚前才发现,爱错人了...